火药(gunpowder)被列为中国的四大发明之一,将火药这一词按字义来分析,有火中之药的暗喻;被创造之初,应跟药物有关。从历史的角度来看,在战国时代( 西元前475年-西元前221年),神仙之学盛行,当时中国早期的化学家、炼金术士和崇尚自然的道家之士为了寻找一种长生不死的药, 便从自然界中收集一些矿物和植物来研制炼丹。类似西方炼金术的方式,许多早期的前科学家做了一种假设,就是隐藏原理和规则决定抽象的事实,好比定律决定物质的事实,所以人类所创造出来的想法,如“长生不死、纯洁、美德和诚信”,跟他们生活中所接触到的物质世界如矿物、植物、火、空气等等,是有关联的。
火药中主要的材料为硝石、硫磺和木炭,由神农本草经中提到硝石和硫磺皆为药品。因此火药的发现可能与寻找某种有效的药物有关。事实上,火药有时会加入饮品里,如有“黑胡子”之称的海盗王-爱德华·帝奇(Edward Teach),会喝火药朗姆酒,还有巫毒教,也会在某些祭典仪式中,使用含有火药的药水。
再加上从矿物中粹取所需之物质,还得依赖纯熟的冶金技术,所以不管是炼丹或是在冶金过程中,混合物会产生化学变化。因此由日积月累下来的经验,古人虽然没有研究出长生不老的药,或得到金银财宝,不过倒是发现了制作火药的配方。
在中国的历史上,有好几个世纪,火药并不是拿来当做作战的武器,大约在三国时代(西元220-280年), 人们把火药的配方,制成庆典用的鞭炮,含有火药的鞭炮,所产生的巨大爆炸声,有驱赶邪灵的意义。火药真正被用在军事用途上,要从唐朝末年(西元904年)算起,当时叫做“飞火”,也就是类似火箭和火炮,到了宋、元时期(公元960年~公元1368年),火药已广泛的被用在军事上。火药最初是用在炸弹和火箭弹,后来它被用在洋枪和大炮上。欧洲人在15、16和17世纪时,用火药制造出很多先进的军事武器。军用火药在创新的同一时期,欧洲人在生产烟火上,有明显的发展,不管是地面喷泉烟火、喷花烟火轮或是高空烟火的展示。
今天世界各地都在使用鞭炮或烟火,来庆祝重要的日子,而中国人已经使用了将近两千年的历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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